#男子遭路虎1分钟恶意别停8次后追尾# 2025年12月10日,吕先生在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正常行驶时,被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情况下,53秒内连续8次急刹恶意别停,最终因避让不及发生追尾。 事故造成吕先生车辆维修费近10万元,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
郎评: 此事件中,行车记录仪已清晰记录了路虎车主的主观恶意行为,符合《刑法》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同时涉嫌寻衅滋事。那么,为啥当初交警称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
从法律角度看,路虎车主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交通事故的范畴,明显带有主观恶意,不仅危害了他人安全,还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行车记录仪作为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其行为的恶劣性。这也提醒大家,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保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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