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3-19 09:01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九成美发三口之家图#

第一是看不下去了,第二也不想看了。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为啥还不向平台要求删帖封号呢?

虽然难,但还是要做的,不然吃瓜都吃累了,给粉丝们普法都要普出法学博士毕业了。

下面来说说,为啥封号那么难?面对穷尽的司法手段,对方一直发,还能怎么办?

本文仅用于理论上的普法,实践中很难很难。(心疼ing)

首先要明白,平台并非“执法者”,他的所有行动必须遵循明确的法律框架。

在我国,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内容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主要受以下法律和法规约束:

1. 《民法典》:明确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特别是第1195条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即“避风港原则”)。

2. 《网络安全法》 &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要求平台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3.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了平台对违规账号的管理责任。

以上法条不一一列举,但核心原则就是:平台有责任管理违法信息,但没有权力直接对民事纠纷中的“谁对谁错”做出司法裁定。

而且,面对田栩宁与九成美这样的纠纷,平台通常会更加谨慎,原因如下:

1. 平台不是法院,无法认定“事实”与“谣言”

九成美发布的内容(如图片、文字指控)是否构成“诽谤”或“侵犯隐私”,需要司法机关根据证据进行专业判断。

平台作为企业,不具备调查取证和司法裁决的职能与能力。

因此,很难根据互联网上的舆情就贸然做任何事情。

但这也不意味着平台不能做任何事:

根据《民法典》,权利人(田栩宁方)可以向平台发出侵权通知,提供初步证据(如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构成侵权的初步理由)。

如果平台接到通知后,初步审查认为投诉成立,就可以根据权利人要求删帖。

但如果认为通知内容不完备或无法初步判断侵权成立,可能不会立即采取删除措施。

目前是处于上述第二个阶段?平台认为不成立,还是根本就没投诉?(不清楚)

2. 平台也需平衡多方权益,避免“滥用投诉”和“误伤”

如果仅凭一方声明,平台就轻易删帖封号,可能会被利用来打压批评、掩盖真相,这违背了网络空间的监督和讨论功能。

九成美一直说华策要求删帖,如为真,在这种情况下,还一直发发发,我觉得应该升级投诉函的内容吧,不仅删帖,而是要求禁言几天。

网友说的直接封号,这是极其严厉的措施,通常适用于发布明确违法信息(如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危害国家安全)或经司法机关认定侵权并判决后拒不履行的账号。

在民事纠纷事实未清前,平台贸然封号可能引发更大的法律风险。

3. 诉讼是厘清事实的“终极途径”,但过程需要时间

田栩宁方选择起诉,是最正确的法律维权路径。通过法庭举证、质证,才能最终认定九成美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

然而,诉讼程序(立案、审理、判决)周期较长。在法院生效判决作出之前,平台通常只能采取有限的中立措施(如对争议内容做“存疑”标记,或限制部分传播),而难以依据“一方起诉”这个动作本身,就做出终极处理。

不过,我有一招,不知当讲不当讲:

我记得田栩宁方在之前诉讼中获胜,拿到了目前类似谣言的胜诉判决书,可以据此向平台发出通知,平台就有明确依据对判决认定的类似侵权内容进行删除,甚至对拒不删除的账号进行封禁。

#e法同行##理振吃瓜普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