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典型事故案例# 【当闯红灯遇上抢黄灯 危险瞬间降临】3月11日,绍兴市上虞区虞舜大道华维路路口,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时,与一辆抢黄灯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与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均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上虞交警提醒: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面前等一等,行车安全放首位。当前正值全省春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期间,上虞交警将继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护航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顺畅。@浙江公安 @浙江交警 @绍兴公安 @绍兴交警 http://t.cn/AXftgfvJ

上虞公安
26-03-19 09:55 微博认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