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锐评 26-03-1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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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到这个新闻真给我看傻了。

长春吕先生正常开车,被一辆路虎在53秒内连续恶意别停8次,最后追尾了。行车记录仪拍得清清楚楚,交警到现场一看就说:这不是普通事故,是涉嫌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

结果呢?反转开始了。

先是不予立案,说"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吕先生自己报案,派出所立了行政案;三天后分局直接说"没有违法事实",终止调查。吕先生傻了:8次别车、追尾、近10万修车费,这叫没有违法事实?

最离谱的是,交警想移交案件,跑了两次、线上移了两次,全被拒收。同一件事,不同部门看法能差这么多?

好在3月3日,上级部门撤销原决定,责令重新调查。 http://t.cn/AXfcbhOB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