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摩诃 26-03-19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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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这部诞生于 1988 年、陪伴中国国企走过近 40 年的法律,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全民所有制”这个词对我来说是一种温暖的回忆,它是我生活了十多年的那个工厂大院:它是宿舍区的篮球场,是锅炉房边的洗澡房,是河边的公共厕所,是工会办公室改的托儿所,墙上还挂着九大元帅的海报,是厂里的阅览室,我在那里一口气读完了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是家家户户敞开的大门,小孩子们放学后从这家窜到那家,是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时响起的轰鸣声,来电那一刻全厂一片欢呼,是春节时厂里的龙灯队,是退休老职工去世后举行的追悼会。

在90年代的国企改制当中,那家小工厂也不出意外地垮了,地皮卖给了房地产老板,盖起了新楼盘,整个工厂完完全全消失了,消失得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只是六七十年代栽的行道树还残留了几颗。

但是这里不想给全民所有制唱挽歌,毕竟任何事物都是时代的产物,时代改变了,事物也必然跟着变,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更何况当时城里工人的幸福生活多少是建立在城乡二元制“剪刀差”的基础上的,这种二元差异直到现在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所以全民所有制消失了就消失了,没有什么好惋惜的。

全民所有制留在了历史里,公有制经济还要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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