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普通农民,己巳年当了几年兵
《子平真诠》“何为败?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注:建禄格与月劫格,命局中没有财官,反而见煞印,印绶化煞,煞无力制禄劫,这煞印实为败格组合。
癸日亥月,取为月劫格。支中三亥水并立,比劫叠出,本喜己未土七煞来制伏比劫。不料年透辛金印绶,反化煞生护比劫——印星泄煞,反成格局之害,月劫格遂败。此造格局架构本就搭配失当,即便行财星助煞之运,亦难扭转颓势:盖因煞星被印星化泄,无力制劫,比劫处于无制状态,运中财星一出,反遭比劫争夺克损。如此,便有了这般现实境况。
易理的精妙本就在于活法而非死法,若仅将八字拘于“定格后论身强身弱,强则喜克泄、弱则喜印比帮扶”的框架,未免失之偏颇。
就如此造,若依单纯的旺衰论,七煞有力、身印亦强,看似该成格显贵,可现实反馈却与之相悖,这恰恰值得深思:格局的成败,绝非简单的五行强弱对比,而在于十神搭配的架构是否合理。
此造关键,与“印绶格用煞”之理相通,核心在于煞、印配合是否得宜,其禁忌亦有共通之处。《子平真诠》有言:“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旺印旺,透煞孤贫。”盖因身若强旺,无需印星再助;印已过旺,煞星再生印星,非但无益,反成负担,格局自然难成。月劫格用煞印,其理亦然。
那么,遇此格局架构,如何转败为成?先师早有答案:“印绶格用煞兼带食伤”。其一,食伤可制煞,令煞星无法生助印星,去除“孤贫”之弊,此为“用煞而有制”;其二,食伤能泄旺身,使格局转为“印重而身轻”,此时煞星生印便显有情,此为“生身而有泄”。
此理能否用于月劫格见煞印?答案是肯定的。
以康熙八字乾造:甲午 戊辰 戊申 丁巳为例:
戊日生于戊辰月,取月劫格。比劫叠见,时柱丁巳印绶透出,此时甲木七煞不制身,反而生助丁巳印绶,正合书中所言“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然其终成极品贵命,关键在于申金食神泄身,使格局转为“印重而身轻”,此时煞星与印绶便显配合有情,故能显贵。
若按天干甲木七煞制身、地支申金食神泄身,成“制化两全”,则又陷入旺衰思维中。若是这般论,今例八字中七煞更强旺,即便不臻极品富贵,至少也该小富小贵,显然与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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