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耀客AI艺人撞脸真人演员##AI艺人撞脸多人共同维权可能性低#】3月18日,耀客传媒发布AI剧集《秦岭青铜诡事录》预告,并官宣首批耀客AI数字艺人秦凌岳和林汐颜。一经官宣,AI女艺人林汐颜便被指神似赵今麦、张子枫,男艺人秦凌岳则被指神似演员翟子路、梁靖康,并引发大量网友抵制。
对此,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吴波表示,AI 数字艺人若并非完全复刻真人,即便属于“融合撞脸”,是否构成肖像权侵权仍需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
律师指出,判断 AI 数字艺人是否侵犯真人演员肖像权,主要看两大关键要素:一是外观相似度,若普通公众看到该AI形象能直接联想到特定明星,且技术比对显示高度吻合,可作为重要依据;二是使用关联性,AI形象的语音、应用场景、宣传用途等,若与真人艺人的作品、商业活动或公众形象存在相似或关联,也会纳入侵权考量范围。而此类侵权认定的核心标准,在于 AI 数字制作人是否存在“蹭明星热度”的主观意图。庭审中法官也会重点审查,制作人为何刻意选用与真人明星高度相似的形象,而非生成无关联的全新 AI 面孔。一旦法院认定制作方、AI 技术提供方构成侵权,二者作为共同侵权主体,需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针对融合多位艺人面部特征的AI形象,律师表示,多位艺人共同维权的可能性较低,原因是该类形象无法明确指向单一明星,侵权指向性不清晰,侵权认定本身存在争议。而对于单一艺人维权,律师认为,维权难度主要取决于相似度等客观证据,若能够证明AI数字形象与本人高度相似、存在商业性“蹭热度”行为,就具备相应的维权基础。 http://t.cn/AXfckVH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