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阅读推荐书目# 【他27岁写的这本书,被梁启超赞为“必传之名著”】
什么样的学术专著,能让梁任公许为“必传之名著”,“中国著作界能有此作,实属莫大之荣誉。”
先把时间拉回到1933年5月,商务印书馆主办的《东方杂志》发布了一则图书广告:
本书首述中国法律在世界文化上之地位、研究之方法及所采用之史料,继从各朝代社会政治经济之环境以说明法典编纂之经过、法院之组织、诉讼之手续、刑民法之总则分则及法律思想之派别等。
起上古殷周,迄国民政府成立以前,计二十七章、五十余万言。材料丰富,见解卓越。
梁任公先生曾谓,中国著作界能有此作,实属莫大之荣誉。此书之价值可以想见。
这本书就是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发达史》,1930年10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本书时,作者杨鸿烈才27岁。
梁启超先生的这番赞誉之辞,绝非无稽之谈
杨鸿烈是梁启超任教于清华国学研究院时的入室弟子,而《中国法律发达史》一书的原稿便是杨鸿烈当年在梁启超指导下完成的毕业论文。
法学巴黎大学法学硕士、时任中央政治学校教授的阮毅成,如此评价本书:
中国虽向列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然迄今并无一本中国人著的中国法制史名著。杨鸿烈先生的《中国法律发达史》出版,多少可以补足这一项的缺憾了。本书……不失为一部煌煌(皇皇)巨著。
时间来到1937年3月,《东方杂志》“每周初版新书”栏目,又刊登书讯广告,重点推荐了杨鸿烈的另一本学术专著:
著者前在本馆出版之《中国法律发达史》,已引起本国及日本欧美学者之注意。
然其书所述尚仅限于中国法系之内涵的研究,兹编则进一步为外延的研究,阐明中国法系在朝鲜、日本、琉球、安南千数百年所发生之影响至为深长远大。
国内收藏此项资料原极缺乏,著者特为此东渡,竭数年之力,始积稿二十余万字,完成此项为以前东西各国学者所未曾着手之艰巨工作,其范围涉及之广,材料之丰富,论断之公允,不特治法学者所应参考,即研究东洋史及世界文化史者亦皆应手各一编也。
这本被大力推荐的新书,就是《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
《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旨在逐一探讨中国法律在历史上在朝鲜、日本、琉球、安南等东亚四国之深远影响。本书广泛搜集国外学者的论著中涉及中国法律对其他国家之影响的内容加以参考
在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一书于1937年出版之前,未见有系统研究过中国法律对其他国家之影响的论著问世,因此本书也被誉为全面深入地讨论中国法系之“范围”的开山之作。
法学经典是怎样炼成的?
世界视野:一内一外,毕观中国法系之全面目
我国法系肇源最古,在世界法系中,其势力虽不逮罗马法系与日耳曼法系,以视回回、印度两法系则远胜之。潮(引者注:原文如此)鲜、安南及维新前日本之法制,皆渊源于我。
(中国法系)影响所及,东至朝鲜、日本,南至安南、缅甸,含英蕴华,实跨罗马而远过之,英美、回回、印度诸法系,瞠乎后矣。
——杨鸿烈
《中国法律发达史》的范围和目的在于“有意表出中国民族产生的法律经过和中国历代法律思想家的学术影响司法的状况”,《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强调只有同时了解其“内容”与“外延”才能毕观中国法系之全面目。
按照杨鸿烈的说法,若将研究中国法系之“内容”的《中国法律发达史》和研究中国法系之“外延”的《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合而观之,则“世界五大法系中之中国法系,其全貌已可毕睹”,亦即“中国法系之全面目究为如何”便可获知。
这种学术视野的扩展,不仅反映了杨鸿烈本人对中国法系所做的研究日益走向系统化,而且还折射出其超人一等的学术功力和视野。
正如何勤华老师所指出,“在中国近代法史学萌芽与诞生过程中,学术界对中华法律的内容以及特点等的研究已经不少,但对中华法系的内涵以及中国法律对周边国家的影响的研究则极少,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对东亚诸国之影响》可以说是唯一的一部。因此,该书在中国近代法史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杨鸿烈的论著极为宽广的世界学术视野,与杨鸿烈通晓英、法、德、日等多国语言并注意搜罗参考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卓越学术能力密切相关。
也正因为如此,他除了像其他一些学者那样致力于梳理中国法系的内容之外,还专门延伸研究了中国法系的“外延”问题亦即中国法律在其他国家的影响。
著者区区之微意:
惟有痛自鞭策,欺无负祖宗之遗业而已
从年仅21岁时由晨报社出版啼莺之作《史地新论》开始,杨鸿烈一生著书甚丰,广涉史学、文学、教育学、国际关系等众多领域。
其中,有关中国法律史的专著三种,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即《中国法律发达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10月初版)、《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11月初版)和《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2月初版)。
正是凭借这三部书,杨鸿烈在青年时代便奠定了其在中国法律史学史上极其重要的地位。
中华法学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新一代的法学人如何更进一步做研究?且分享杨鸿烈在《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书中结尾处的话为大家分享:
著者此后惟望我东亚法家回顾数千年来我祖宗心血造诣所贻之宝贵财产,不惟不至纷失,且更进一步,力采欧美之所长,斟酌损益,以创造崭新宏伟之东洋法系,是则著者区区之微意也。
惟有痛自鞭策,欺无负祖宗之遗业而已。
以上文字整理自《中国法系研究中的“大明道之言”——从学术史角度品读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作者尤陈俊),《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中国法律思想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