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椰子水消费提示#】3月17日,海口市食药安办发布椰子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识别纯椰子水与调制饮品。根据《椰子水》团体标准,仅以椰子果为原料、通过物理方法获取或由浓缩汁复原而成的产品方可称为“椰子水”,复原产品须标明“复原”字样。添加糖、水、香精等辅料的饮品属于“椰子风味饮料”,不得再以“椰子水”名义销售。消费者选购时可通过“一看二查三辨”精准识别:一看配料表是否仅有“椰子水”;二查产品标注是否明确;三辨感官品质,天然椰子水清甜无异香。(海口日报) http://t.cn/AXfVMN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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