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件发生在什么时候?
2025年12月10日。
事发之初,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
但是随后,长春警方不予立案。
大象新闻的报道还说,交警部门成多次向辖区派出所及法制大队移交案件,均未被接受。然后,2026年2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认为路虎车上的人“没有违法事实”。
直到这次被大象新闻曝光出来,长春警方的姿态,又突然发生了大的转变……
我就好奇,在此之前,那辆路虎车是怎么“影响”长春警方的?
在这中间,是否会涉嫌职务犯罪?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