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身亡事件背后#
最近代理劳动争议案件,正好看到这种事,其实发现问题都很像,你说法律保护劳动者,规范比较健全,该有的都有,但是为什么劳动者总输,例如年假,公司几年没放年假,劳动法规定诉讼时效是一年,还不是从离职起算,而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年假起算,谁在公司任职期间,会因为一个年假没放的问题去和公司硬碰硬?又比如加班,这个东西就应该加入行政处罚,不然老板说加会班,哪个员工敢不加?
回到这个事情上来,原因是制度没建立起来,坠江一个处罚一个,永远没办法真正制止,因为没出事的永远觉得不会出事,现在还能坚持住的学生,也不会去举报导师,疯了?好不容易考上研究生,敢去举报?想不想毕业,想不想发论文?这都是在校学生,或者是下级员工要考虑的问题。
做律师久了,发现规则真的是个好东西,但建立起来是真的难,需要权力制衡,需要司法独立,需要互相尊重,需要谦逊等等。可是这些,我感觉到的确实在走倒车路。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