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华法律顾问 26-03-20 08:54

《最高法以“计划”作为裁决依据,值得商榷》
(2020)最高法行申15143号行政裁定,以郑州市中原区政府提交的、由碧桂园项目部出具的柿园村安置房建设计划,作为指令河南高院再审的依据,难以令人信服:
1. 该计划载明2022年8月2日竣备交付,至今已逾期三年半,承诺完全落空。
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新的证据”仅授权原告或第三人在举证期满后提交,并未赋予被告行政机关逾期举证资格,中原区政府不具备提交该新证据的主体合法性。
3. 案涉安置房分三期建设,一期至今未交付,二、三期更是遥遥无期,安置承诺全面违约。
综上,案涉补偿安置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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