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亿元资产转移之谜# 【民营企业主被“以刑夺产”,1.01亿建设款打水漂?翻案的陈书法能讨回公道吗?】#民营企业主被以刑夺产# 政府给民营企业主定个罪抓起来,就能把上亿元的资产夺走?这不就是“以刑夺产”嘛。曾经夹道欢迎请来的汝南县大功臣,却被戴上手铐,在取保候审当天,签下“不平等协议”,原来过河拆桥的还可以是政府单位。
2005年,河南省汝南县政府为了治理当地的污水排放问题,专程邀请了一位在外地办企的河南籍“专家型”企业主——陈书法,给当地的护城河来一场大改造。接洽后,双方经商议约定,由陈书法的西安市东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自掏腰包建设项目,用建设款抵扣土地款。3年过去,东湖公司花了1.01亿元,治理了河道,建了护坡、平台、凉亭,开发了楼盘,共取得了380亩土地的使用权。
可发展前景向好的项目,在2009年发生转变,陈书法因涉嫌逃税罪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罪,先后两次被汝南县公安局刑拘,又两次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原因在他的病危通知书上写得很清楚,突发脑出血。2009年12月28日,在陈书法第二次被取保候审当天,被带去汝南县商务局,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是东湖公司之前和汝南县的所有约定都终止,建好的基础设施、楼盘都归县政府所有。花了上亿元建的项目,说收就收,程序合规吗?经得起质疑吗?
之后,陈书法的案子经历2年侦查,2021年,汝南县法院判定陈书法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定罪的原因是,陈书法未经批准,私自采取联营合作开发的方式,转让了土地使用权。但因为没收合作方的钱,免于处罚。
定罪免刑10年后,2011年,陈书法尝试为自己鸣冤,而他之前的罪名也被驻马店市中院一一洗清,东湖公司和其他公司一起联营开发并不违法。而且,驻马店市中院还查出来汝南县法院之前在这个案子的办理流程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
最讽刺的是,在陈书法翻案前沉寂的十年间,汝南县还以东湖公司的名义,在东湖公司的地皮上建了商品房小区。可明明白纸黑字的土地证在公司手里,这商品房小区是怎么通过审核,一路建好的?房产证又是如何办下来的?所谓的汝南水岸新城温泉小区售楼专用章,又是怎么做出来的?
这种种不合理背后又是谁在主导操纵?如今,讨回清白的陈书法,开始申请错判翻案后的国家赔偿,也开始用法律的手段维权。不禁想问,2008年的1.01亿建设款,现在该值多少?当地会不会主动归还?后续能否讨回公道?大风新闻将持续关注。 http://t.cn/AXfxY5H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