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洛阳市民刘淑君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368短信,被告知“来信收悉,信件已转至相关部门”。
然而,刘淑君本人从未向豫高院寄送或提交过任何来信,信件来源无从知晓;短信中也未说明“相关部门”具体名称,整个流程模糊不清。
司法公开不应止步于短信告知,更应让群众知晓“信从哪来、转往哪去”。期待@豫法阳光 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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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洛阳市民刘淑君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368短信,被告知“来信收悉,信件已转至相关部门”。
然而,刘淑君本人从未向豫高院寄送或提交过任何来信,信件来源无从知晓;短信中也未说明“相关部门”具体名称,整个流程模糊不清。
司法公开不应止步于短信告知,更应让群众知晓“信从哪来、转往哪去”。期待@豫法阳光 能对此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