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律师 26-03-20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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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造谣王一博涉嫌违法#影射造谣王一博:未点名不等于不侵权

近期,围绕艺人王一博的多起“影射式造谣”集中爆发,从伪造聊天记录、拼接所谓“出入境信息”,到以“某顶流”为指代的暗示性传播,已形成典型的网络舆论操控链条。乐华娱乐连续发布声明并启动取证维权,事件迅速进入法律视野。

从法律上看,“未点名”并不构成免责理由。只要相关内容能够被公众明确指向特定主体,并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即可认定为名誉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责任。

进一步看,部分行为已明显突破民事边界:

伪造聊天记录、拼接证据,大规模传播谣言,若达到点击、转发标准,可能构成诽谤罪;

持续性带节奏、煽动对立,还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值得警惕的是,当前网络造谣呈现出“影射化、碎片化、跨平台传播”的新特征,试图规避法律风险。但司法实践早已明确:看效果、不看话术,只要客观上完成“指向+贬损”,就难逃法律追责。

刘凯#律师说法# :影射不是挡箭牌,匿名也不是护身符。
在流量博弈中,用“暗示”替代“明说”,本质仍是造谣。法律的边界,从来不取决于你有没有说名字,而取决于你是否伤害了一个真实的人。

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