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 26-03-20 15:21
微博认证: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货车超载100%以上,严查严处】2026年3月12日18时许,廖某某驾驶渝D8****号重型自卸货车,行至李馥镇—渠县北互通公路K14+200处,因载货超过总质量100%以上被@渠县公安 交管大队当场查获。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廖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货车超载严重危害行车安全,易引发爆胎、侧翻、制动失灵,严重威胁道路通行安全。请货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拒绝超载超限,安全文明行车!#百千万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砥砺奋进的渠县公安[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