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3-20 15:41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曝AI短剧使用杨紫的脸#

妈呀,我正在做一个类似案件,今天早上还看到北互出了一个类似经典案例。

不过这种其实去年我就做过了,只是当时还不是短剧,是小程序换脸。

换汤不换药,普法核心不变。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短剧使用AI技术融脸,但抗辩这个肖像是AI自己生成的,自己并没有上传杨紫肖像,能被支持吗?

最近,AI短剧《重生后,我成了娘亲的守护神》未经授权使用演员@杨紫 的面部特征,引发轩然大波。

该剧第14集直接生成了高度复刻杨紫面部特征的虚拟角色,并疑似挪用其过往剧集造型。

关键在于,观众能明确识别出这是杨紫。

在付费平台发布并通过广告、会员盈利,侵权事实清晰。

我刚说的北互案件,就回答了这个问题:

涉案片段中的人物面部轮廓、五官特征等与原告的外貌高度相似,互联网平台上也有社会公众认为原告被AI换脸为涉案短剧演员的相关话题和评论,即社会一般公众能够将涉案短剧中的形象识别为本案原告,具有指向本案被告的可识别性。

A公司抗辩该情况是由于AI换脸引发的“撞脸”,应当对该抗辩意见承担举证责任,但其仅通过自述方式描述创作过程,经法庭要求也不能复现该创作过程,法院对其证据不予采信,A公司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院认为,被诉涉案片段并非AI换脸引发的偶发性“撞脸”,而是A公司使用原告肖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的结果。

也就是说,都这么像了,还能狡辩不是直接用的杨紫肖像合成的么?

起诉吧~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