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民政
26-03-20 16:15 微博认证:江苏省民政厅官方微博

【全省性慈善组织(基金会)2025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开始啦!】年报对象为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年检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省民政厅登记但尚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详见》》》http://t.cn/AXfJri7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