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母亲趁着回乡扫墓的机会,又去看了老屋。
其实我本欲与父母一同返乡的,但奈何工作及家庭琐事,难以分身,只得作罢了。
说是老屋,实因它建成已二十六年了。可它又实在算不得老屋,毕竟一家人搬进去后,只过了两个春节,便几乎再没回去住过了。甚至远不及我在城中购买的商品房使用之久,但我对它的感情却要远比这商品房要深。
一九九八年洪水过后,原本爷爷修建的那栋土坯房子已经摇摇欲坠。于是,父母便用打工攒下的钱,新起了一栋砖瓦房。
这新房是两层小楼,一楼四间,二楼两间,前排还带着三间厢房。总共花了十三万,在那时算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记得当时,表叔用了十五万在南京购置了一套商品房。
修房子那阵子,姥爷在工地上搭了个小棚子,守着材料。有一回夏夜,我陪他躺在棚子里,抬头便是满天星河,低头就见萤火虫在稻田边一闪一闪。后来听姥姥说,姥爷其实也怕黑,一个人睡在野地里,心里是发虚的。我当时还笑话他,觉得他胆小得有些可笑。
现在想来,姥爷连深夜居于野外都感到害怕,那么他在罹患癌症后的日子里也必定很害怕的。可惜,那时我并不懂这些,甚至毫不关心了。
说起为什么要修这栋新房,一来是老屋被洪水泡坏了,住不得人;二来父母总觉得在外头打工,像水上的浮萍,没有根;三来是想着我都十几岁了,再过几年,怕是要说亲结婚了。
于是,他们把打工攒下的钱,都投进了这栋房子里。
房子刚建好的时候,在村里算得上气派,毕竟应了那句话:“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记得搬进去那天还摆了流水席,热闹无比。母亲至今还留着那份礼单,我去年翻过,上面记的都是二十、三十、五十的礼金。
那时候,我常常睡在二楼带阳台的那间屋子。冬天就窝在被窝里写作业,夏夜便开着灯,站在阳台上,一边看星星,一边背那些我喜欢的散文诗。而且,站在阳台之上,远远望去,似也能看见当时我心仪女孩的家。
秋收时节,母亲把收回来的稻谷铺在院子里晒。地面是水泥硬化的,晒起谷来事半功倍。
院子里本来有口大缸。那两年暑假,父母带着弟弟在南京打工,只留我一个人在家,喂鸡喂鸭,看狗,种庄稼。那时候没有冰箱,也没有空调,黄昏时分我就打满一缸井水,整个人脱光了衣服泡进去,痛快得很。
有一回实在嘴馋,杀了一只公鸡。一个人杀鸡,那是需要技巧和勇气的,特别时对第一次杀鸡的我来说,那是一份难以忘记的记忆。
一只鸡我一个人自然吃不完,就把剩下半只搁在盆里,扣上菜罩,放在窗户下。因为怕坏嘛,还特意开着窗户通风。谁想到第二天起来一看,只剩一片狼藉——也不知是被猫祸害了,还是黄鼠狼偷了,反正我自己是没吃上。为此,我气愤了许久。谁能料到,这事儿到现在,竟已经成了二十六年的悬案。
夜里没事做,有时候读书背诗,有时候听收音机,有时候看电视。可光听、光看、光读,久了也无聊,我便从菜园里摘些自己种的辣椒,用菜籽油炒了,当零食吃。
刚开始还能放几个鸡蛋,没过多久,就只剩下青辣椒炒红辣椒了。全因为那条叫胖胖的大狼狗,不光抢了我的肉,连鸡蛋也不给我留。不给它,它就绝食。想来,是我把它惯坏了。
有一年暑假,胖胖生了五只小狗崽。我伺候了它一个多月,狗多粮少,没办法,只好挎着篮子,装着小狗,上街去卖。我心里是一万个不情愿,倒不是舍不得小狗,而是十几岁的年纪,总觉得这事儿难为情。可到底,还是跨过了心里那道坎。
院子里原本有两棵桃树。母亲种下它们的时候,我就想,将来要是写文章,一定要这么写:“在我家的院中,有两棵树,一棵是桃树,另一棵还是桃树。”
可惜,物是人非,终究没等到那样写。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去县城读高中了。父母带着辍学的弟弟留在了城里,胖胖送给了舅舅。又过了几年,房子的一半卖给了大伯父,中间便砌起了一道院墙。那两棵桃树,大伯父也砍了。胖胖,后来被舅舅埋进了皖西平原的麦田里。
前年,屋子开始漏雨。父母纠结着要不要修——修吧,要花钱;不修吧,用不了多久也就塌了。
可就算修好了,父母和我,也断然不会回去住了。最后纠结之余,还是花了几万块,把它修缮了一番。
现在看着母亲发来的照片,心里头五味杂陈,不知所云。#微博跨域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