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姑娘在西安上班,月薪一万五,结果入职不到一年就结婚怀孕了。因为“先兆流产”需要保胎,她按流程请了病假,公司一开始没批也没拒,让她先歇着。等她再请第二次假,公司直接拒绝了,说入职不满一年没这先例,还从12月起停发了她的工资。
后来她身体稍微稳定,又按规定请婚假和158天的产假,公司还是不批,甚至发通知说她是旷工,要解除合同。她也干脆,直接给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然后申请仲裁、起诉,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和赔偿金,一共16万多。
法庭上,她手里证据齐全:医院诊断、请假记录、公司签收凭证、录音、工资停发流水,一条龙全有。公司觉得她是借怀孕故意不上班,但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得很清楚——女职工依法享有病假、婚假、产假,她请假有正规证明,公司不批就是违法,停发工资、解除合同那一套全站不住脚。
双方均不服仲裁结果,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期间,张女士的律师提交了全套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 10.1 万元,驳回双方其他诉求,比仲裁多出的 2.5 万元,是补发的病假工资差额和产假工资。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辩称张女士 “恶意请假规避工作”,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指出: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能凌驾于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之上。
最后补充维权核心要点:遇到公司拒批合法假期、拖欠工资时,一定要完整保留所有证据,不要轻易签 “自愿离职协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权。
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受法律特殊保护,只要证据充足,胜诉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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