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秋秋 26-03-2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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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有此理

每个月800元的“养老消费券”,却变成了“唐僧肉”,不少养老机构雁过拔毛。这件事发生在上海,是不应该的。
根据“新闻坊”,市民杜女士遇到了霸王条款,养老机构要先拿走400元,作为“管理费”。市民杜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霸王条款,机构负责人明确表示,若不接受这400元的扣款,就无法帮她操作使用消费券。
更有甚者,一些养老院一听老人要用消费券,便直接抬价。浦东某养老院将费用上涨了整整800元,正好抵消了补贴额度,美其名曰“老人实际没多付”。
杨浦则有养老院以“需提升护理等级才能用券”为由,将护理费上涨600元,老人看似得了800元补贴,实际只省下200元,大部分好处流入了机构口袋。
这些养老机构的解释是,核销消费券需要先行垫付资金,加上为此额外增加的人力成本,给运营带来了不小压力。
但我要说,岂有此理。这笔钱是政府发给老人的专款,任何中间环节都无权截留、克扣,无论如何,受伤的都不应该是老人。
政府部门作为政策制定与监督者,养老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都有义务确保政策红利不打折扣地落到老人身上。如果一项好政策,最终却在执行环节走了样、变了形,让老人的获得感被层层盘剥,那无疑是失败,也是社会的悲哀。
所以呢,这件事不能止于对曝光个案的查处,更应系统梳理政策执行中的堵点与漏洞,完善资金拨付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此类“与老争利”的乱象。

养老消费券补贴,养老机构雁过拔毛?岂有此理!#养老消费券##从业者称收养老消费券隐形成本高##国家发的养老消费券机构要对半分##上海##晏秋秋#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