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争并不是一个喜欢照顾别人的人。
他冷情,淡漠,即便是亲生兄弟如李聿青,李明安,于他而言,都不过是比旁人多上一点血脉牵扯,他们是维系李家这座大厦的梁柱。
利益一致,可用,好用。
对兰玉却不一样。
他喜欢看着兰玉,带着几分冷眼旁观的审视端详的意味,惊惶挣扎的,别有用心勾引他的,厌弃怨恨的,厌世绝望的,每一面都让李鸣争觉得有意思。看久了,自己什么时候离兰玉离得更近都不清楚了,可李鸣争并未在意,也无所谓兰玉的身份。
李家这座宅子容易出疯子,不过李鸣争并未觉得自己疯,他只是无所谓。
他爹愤怒无所谓,他母亲失望也不关紧要,至于别人的目光,就与他更不相干。
李鸣争掌家早,权势锻就他骨子里的冷血自私,他见兰玉,如见一只误入野林的小羔羊,到处都是毒蛇猛禽,四面敌伏,他惊惶不已,横冲直撞,善恶也辨不清,好无助,好天真。
可怜。
兴许是最早时的印象就是可怜,后来不管什么时候,他看兰玉,都觉得他还是多年之前的小兽,没有利爪,没有獠牙,凶也只会让人觉得色厉内荏——可爱。
李鸣争便忍不住将他当做懵懂青涩的孩子看,尽管兰玉也不过小他几岁。
他爹在时尚且收敛,他爹走后,兄弟几人的心思昭然若揭,兰玉那时又实在脆弱,好似离开他们就会死去。李鸣争照顾兰玉时就也不假手于人,事事亲力亲为,看着自己的痕迹一点一点将兰玉包裹,竟有种无法言明的病态满足。李鸣争把着兰玉的脉搏不再悬浮如丝,看着他的脸色褪去金纸似的苍白,整个人也渐渐好转时,无端就想起了小时候被他娘打死的那只小狗。
小狗送到他手中时还要喝奶,小小一团,蜷在他掌心里哼哼唧唧,鼻头湿湿的,眼睛也水汪汪。小狗依赖他,那种感觉奇妙极了。那是李鸣争为数不多的,能明确地定义为开心的日子,每日散学时脚步都是轻快而雀跃的,他的小狗会摇着尾巴,哒哒哒地跑出来接他。
这样的日子并未持续多久。
他亲眼看着那只小狗发出凄厉的惨叫,它拿那双眼睛望着他,不解,又困惑,后来小小的雪白身子只剩下了抽搐。
它不动了。
李鸣争伸手摸时,只摸到了满手的血,腥味扑鼻,浸透了浑身的皮毛。它也不再如往日一般拿脑袋顶他的手,伸舌头来舔,仿佛一摊烂肉。
没有人知道,那日过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李鸣争都无法入睡,他总能听见血水渗透床架滴滴答答的声音,还有低弱可怜的哼唧呜咽声。
兰玉并不是那只小狗,他是活生生的人。李鸣争很清楚,他看着他自绝望中又挣扎着爬起,想,如此孱弱,又如此顽强。
他其实很喜欢看着兰玉蜷缩在他怀里的模样,可怜又听话乖巧,任由他摆弄,可兰玉濒死的模样又实在太心惊,让他心脏不舒服。相较之下,此刻被春光笼罩,挽着裤腿踩在泥巴里,弯腰拾掇着花圃里的花草时的灰扑扑脏兮兮的兰玉,就显得分外鲜活了。
就是脏了点。
李鸣争静静地等兰玉将花草都收拾完了,才说,用热水洗洗,初春时天还凉。
兰玉随口应了声,一边卸下挽起的衣袖,目光落在被泥巴糊住的脚,忍不住抬了抬,也觉得有点脏。突然,他察觉了什么,抬起头,就撞上李鸣争垂下眼正看着他的小腿和脚。
兰玉想起李鸣争那奇怪的喜好,转头就想跑,还没动,就被李鸣争拉住了手,说,冷水凉。
说完,也不管兰玉怎么想,用上几分力气抱起他就往屋子里去了,口中补充道,用热水洗。
我帮你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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