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售白银未及时披露收警示函##子公司售近6000万元白银未及时信披#】3月20日,奥克股份(SZ300082,股价9.59元,市值65.22亿元)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克)在2025年11月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白银资产,成交金额达5922.75万元,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1月30日才予以披露。
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9日,奥克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白银1995.3738千克、2991.7907千克,合计4987.1645千克(约4.99吨),成交金额合计5922.75万元。然而,公司未在交易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6年1月30日才在《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公告》中予以披露。
辽宁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长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及财务总监刘冬梅,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在业绩预告中,奥克股份明确表示,预计2025年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归母净利润约5200万元,是受出售江苏奥克白银等因素影响。(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