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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21 11:47 微博认证:津云新闻官方微博

#家属回应老人与司机争执后猝死#【#62岁老人与司机争执后猝死后续#】2024年7月15日晚6时许,62岁老人蒋某强在过马路时,与司机朱某发生纠纷,老人因被推搡、情绪激动诱发急性心梗死亡。

据蒋先生(蒋某强之子)向@津云新闻 记者介绍,他在派出所查看监控时看到:案涉司机朱某驾车未减速,从蒋某强夫妇面前快速驶过,险些撞到人。蒋某强冲着汽车指了一下并喊话,朱某随即将车停在斑马线前方路边,下车走向蒋某强。朱某对蒋某强上身进行推搡、脚踹和殴打,蒋某强连连后退,双方发生争执。蒋某强的妻子在中间劝架时,朱某用鞋底抽打蒋母头部,致其轻微伤。见妻子被打,蒋某强情绪更加激动。

双方争执持续约七八分钟,蒋某强突然倒地,朱某见状驾车离开。蒋某强被现场市民紧急送往附近的高港区中医院抢救,当晚8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朱某驾驶机动车未礼让行人,下车后殴打、谩骂我的父亲并诱发其急性心梗死亡,之间存在不间断的因果关系,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蒋先生认为。

2024年7月16日,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立案侦查,于2025年7月21日侦查终结,以朱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蒋先生称,案件被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未将补查结果依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却于2025年12月26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他于2026年1月1日收到撤案决定书,文书显示“因犯罪嫌疑人朱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决定撤销此案”。

2026年1月5日,蒋先生向泰州市公安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提交《复议申请书》,申请恢复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的侦查程序,并依法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蒋某家属已接到刑事复议决定书,其复议申请被驳回。

此后,家属提交了《复核申请书》,申请恢复对朱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的侦查,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截至发稿前,蒋先生告知,已收到泰州市公安局《不予受理刑事复核申请决定书》,认为不属于刑事复核的范围,不予受理。

蒋先生表示,下一步,家属将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62岁老人过马路与司机争执后猝死# http://t.cn/AXfSHKJ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