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60加60等于120言论引争议#。“两车各 60 km/h,对向相对速度是 120 km/h”这句话本身没错;但把它直接说成“相当于一辆车 120 km/h 撞墙”是错误的,至少非常容易误导。 
原因在于,相对速度和单车承受的碰撞严重度不是一回事。
对两辆质量相近、结构相近的车来说,若各以 60 km/h 正面对撞,每辆车在碰撞中大致都是把自己原本的 60 km/h 速度“减到 0”,也就是每车经历约 60 km/h 的速度变化;这和一辆车以 60 km/h 撞上刚性墙,在单车层面的减速度和吸能逻辑才更接近。
NHTSA 的正面刚性壁障测试也明确写到:35 mph 撞固定壁障,相当于两辆相似车辆各以 35 mph 头对头相撞。 
为什么不是“120 撞墙”?因为动能按速度平方增长。单车 60 km/h 的动能是 1/2mv^2;单车 120 km/h 撞墙时,动能变成原来的 4 倍,而不是 2 倍。
两辆相同车辆各 60 km/h 对撞,系统总动能确实是“一辆车 60 km/h”的 2 倍,但这 2 份能量是由两辆车一起吸收,不是让其中一辆车独自承受“120 撞墙”的 4 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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