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斌房产律师
26-03-21 12:42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我们每次开庭,不仅在对面律师身上学东西,也在自己这边律师身上学东西。

我执业前期的学习对象大多都是细致认真的类型,代理意见事无巨细,平均六到八页A4纸。开庭一个客户可以委托两个律师,按理说一个发言一个补充,前面这个已经事无巨细,后面这个就没啥可说的了吧。偏偏两个律师发言,第二个发言的每次有发言机会都要“补充几点”,把前头律师说的,再换个表达方式重复一遍,大部分内容都是重复的冗余。

法官打断发言,说重复的不要再说了,每场官司每个法官都要说,有的强势,有的不强势。律师也不听,说好的我们后面说重点,但是等再让他发言还是一大堆没重点。

我当时心里就有个疑问,讲这么多这么长有用吗?

尤其是遇到两边律师都是这个风格,就会出现辩论的循环,就是每次一边发言,另一边就要“针对对方的发言我要回应两句”,然后这一年“针对回应我回应两句”。
之所以这样,就是律师这个职业骨子里不愿意承担风险,以及责任,生怕客户抓住律师的把柄,好一顿投诉。

律师们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点,一个发言机会,要对胜诉意见进行全方位地覆盖,要对对方意见进行全方位的反驳。

如果用数学题来形容,你问小学生,一加一得几,他们会回答,2。

你问数学家,一加一得几,数学家可能会把问题想得复杂一些,十进制是2,二进制是10。

但是你问一个律师,律师会回答:第一,1加1是2,第二一加一是二,第三答案是1到10之间,退一步说,就算答案不大于8,答案也是比9小。

反正他这一堆话里总有一句话是对的,且,法官可以写到判决书里。

和大伙中学时期回答政治题、历史题的思路差不多,写长一些,剩下的交给判卷子的老师。

这不见得是多想赢。

你要是真为了赢,就要考虑法官的处境。

现在法官一年要审理几百个案子,很多案子开庭之后才搞判决,然后一个成年人的记忆力本身就是有限的,写判决的时候可能早忘了开庭的情况,就更要参考比例和双方提交的书面意见。

你要想彻底影响一个案子,讲话最好就是重点突出,而不是事无巨细。甚至你要勇敢的放弃一些观点,哪怕这些观点都是正确的意见。

书面意见也是如此,长度要适合看,不能像这个回答一样长,长的让人看不下去。

对于一个律师而言,他在法庭上如果发言太有重点,就会带来两个问题,

一个是有些点没提,客户会不会有意见。

再一个是如果发言太少,客户会不会有意见。

你观察律师的发言,不光是一些律师的个人风格,也还有一个因素,客户是否在法庭上。

客户不在法庭上,律师话也没有几句,客户在法庭上,律师就废话一大堆。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律师真的是想赢的,他应该在法庭上有勇气当着客户的面,少说废话,多说重点。不求事无巨细,但求重点突出。

但是就我观察,你想想开发商、政府、银行的律师团队通常而言是“豪华”阵容吧(实际上就那么回事),往往代表着全国各地的上游水准,大部分律师更多的还是考虑别担责。

比如房屋质量案子,我遇到的开发商的律师通常都有一个重点,就是要求书记员把不同意鉴定写到笔录里。只有极少数律师,通常是高伙,会气定神闲地跳过这一步骤。

抵抗没有用,但是我必须要抵抗到底,证明我履行了职责钱没有白拿。

最先让我知道,不是非得说好多的,是一个开发商的律师。

哥们上了法庭就这么几句:

没异议、不申请、见书面材料、全部不认可、坚持答辩意见

然后就收拾东西走了一句废话也没有。

我不是说他这个做得对,我只是在他身上看到了开庭技术的一个反面,极简化的开庭:把一次线下开庭搞成了书面审。

我不知道,如果原被告都是这个风格法官会不会特别爽。

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接触过,法学院对于开庭技术有没有系统的培训,但是我认为应该在法学院开一门课,对未来的律师法官进行培训,不光是法言法语,也是对开庭的技术进行优化。

整个司法体系的效率,本身就是建立在和时间赛跑上的,所有律师法官的工时的总和,就是这个系统的支出,审理的案子就是这个系统的收益。

无论是个人还是体系,都应该考虑如何用最小的支出获得最大的收益。

不要浪费大家伙的时间,早点开完庭,律师可以回家打游戏,法官可以一天从开两个庭,提升到一天开四个庭。

开玩笑的。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