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游记 26-03-2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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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生派出所办公室内遭猥亵#
一、核心区别一句话

强奸罪:以强行发生性交为目的,侵犯女性性自主权。
强制猥亵罪:以非性交的性刺激/羞辱为目的,对象可男可女。

二、详细对比(刑法第236、237条)

1. 主观目的(最关键)

• 强奸罪:强行发生性交(奸淫)。

• 强制猥亵罪:寻求性刺激、羞辱他人,无性交意图。

2. 犯罪对象

• 强奸罪:仅限女性(妇女、幼女)。

• 强制猥亵罪:男女均可(成年男女、儿童)。

3. 客观行为

• 强奸罪:暴力/胁迫/其他手段,强行性交(既遂一般采“插入说”)。

• 强制猥亵罪:暴力/胁迫/其他手段,非性交行为(摸、抱、吻、露体、抠摸隐私部位等)。

4. 量刑(差异极大)

• 强奸罪

◦ 基本:3–10年有期徒刑。

◦ 加重(轮奸、当众、致重伤/死亡等):10年以上、无期、死刑。

◦ 奸淫幼女:从重处罚。

• 强制猥亵罪

◦ 基本: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加重(聚众、当众、恶劣情节):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15年)。

◦ 猥亵儿童:从重处罚。

三、一句话区分

看有没有性交意图 + 有没有性交行为:

• 有 → 强奸;

• 无 → 猥亵。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