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不做活鲜,不是利益相关方。
但是中国是水产大国。
水产中养殖业又占了大部分比重。
中国水产养殖业关乎14亿人优质蛋白质的饭碗。
很多没有科学定论,没有长期有效研究,没有跟踪的事情。
记者还是要慎重。 春秋笔法要不得。
是三无的丁香酚不能用还是所有丁香酚都不能用。
是兑工业酒精不能用还是单纯丁香酚就是不能用。
养殖业用这个干嘛,日常养殖麻鱼做什么。
运输过程中使用,多大算长期大量使用。
起效过程是否就结束于苏醒过程,残留代谢期是多久。
长途运输如何解决应激反应。
一个用了40年的产品,还是得有医学专业专门做个清晰的数据说明好一点。
T1:一个冷知识是,丁香酚作为天然提取物大量在口腔医学使用,有些牙膏,漱口水中也含有丁香酚成分,而且历史也相当长,同时具有广谱杀菌作用。目前也没有确切数据和研究表明能产生多么严重的不利后果。换个说法,要是这是中药大家会不会感受会好很多(中药你们都不担心,为啥这么惧怕这个)。
T2:致癌性分类,不是以致癌能力划分,而是以可证明的关联程度划分。甲基丁香酚是2a,丁香酚是3类,白酒香烟是1类。
T3:1.丁香酚甲基化并不是氧化反应,而是需要人为干预,长期储存也不会发生甲基反应。第二,确实有特定的植物能够将丁香酚转化为甲基丁香酚,但是这是少数特例,如果按照这个标准,甲基丁香酚在自然界中也可能转化为丁香酚.丁香酚和甲基丁香酚就像盐和亚硝酸盐,为什么要害怕盐。
T4:丁香酚不溶于水,需要乳化剂助溶,鱼用丁香酚就是丁香酚乳化剂,受热不稳定,呈挥发性,烹饪温度已经足够分解。
T5:丁香酚代谢残留期峰值在使用过一天以内,然后会逐步代谢掉。丁香酚过量使用,相反会造成水产死亡。这就是无法长期大量使用,并且水产科研人员也掌握不好用量的原因,用多了水产品就死亡了。
t6:即便长期大量食用有害,研究数据表明人每天吃40斤鱼,可能会达到可能产生风险的水平。
T7:对比孔雀石绿是不科学的,孔雀石绿虽然致癌风险是3类,但是风险评估不是只评估一种风险,孔雀石绿无法代谢,还有其他化学伤害,禁止孔雀石绿的原因也就在此。
t8:根据科研数据市场采集检出率,可以见后面这篇论文,当然有可能这个数据低的原因,是检测的时候鱼已经代谢掉了。
t9:长途运输鱼的应激反应,需要用低风险可控成本方案,否则养殖业根本无法开展。如果不承担这个风险,要么鱼价上涨,要么铤而走险使用更不安全的办法。
T10:使用三无产品,使用工业酒精,这都是另外的问题,而不是矛头指向丁香酚本身,就像甲醇能杀人,而把矛头对准乙醇一样。
T11:关于致癌物划分,对致癌物的划分分为1类,2a类,2b类 3类,这个划分不是根据毒性强度来划分,而是根据有科学证据的关联程度划分,不是说等级越高他得癌的能力就越强,而是说他和癌症关联证据越充分。一类的意思是有证据表明它是癌症的原因,2a类的意思是,对人体尚不明确对动物有实验证据,2b类和3类属于均不明确有关联,一般视为风险低。常见的一类致癌物,白酒,咸鱼,香烟,槟榔。常见的2a类致癌物,高温油炸食品。这些都是人天天在吃,大量食用的。等级高只是证据多,而不是毒性强,吃了就得癌。
T12: 关于甲基丁香酚,甲基丁香酚是丁香酚的化学反应物,丁香酚的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一般需要特定的反应条件才能转化,某些植物不包括丁香,能够将丁香粉反应为甲基丁香酚,但是数量较少。某些昆虫能够把甲基丁香酚转化为丁香粉。这些在自然界都是少量存在的。但是不会因为长期储存高温光照而进行反应。
T13:甲基丁香酚于前不久由2b类调整为2a类致癌物,丁香酚是3类致癌物,其实了解了以上,你的观点也会从对丁香粉的单纯恐慌,而转变为要求监管和标准。
就算现在把概念再转化为甲基丁香酚,我们可以类比盐,腌制咸鱼是一类致癌物,亚硝酸盐是比甲基丁香酚更明确且更不稳定的有毒物质,工业盐是明令禁止添加,那么我们是不是要恐慌食盐呢?
但是大家为什么不恐慌盐?因为大家了解,信息对称,认识全面,没有春秋笔法,没有制造恐慌的空间。
T14: 关于渔业白名单制度,前面说过,第一养殖环节使用镇定剂没有意义,第二白名单是农业农村部针对的初级农产品养殖生产环节。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鱼进入运输流通环节,就像一条鱼,白名单可没有说能够用冬阴功,那餐厅用冬阴功做鱼需要受白名单监管吗?
T15:中国是一个14亿人的国家,任何决策涉及的群体都是千家万户。监管也是一体两面,监管的核心是全面可控平衡,对明令禁止的切实杜绝,对高风险的可控管理,对中低风险的平衡应对,对公众不理解的加强社会沟通和宣传,所有这些,都是建立在科学评估,证据详实,论证充分,信息全面的基础上。从业者更是如此,失去全面准确实事求是的依据,一刀切,情绪化,走偏路,甚至是混淆概念放大恐慌,长期来看对产业对社会都不利,更是对公众不负责任。
T14:如果实在过于担心,可以选择冰鲜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