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每交易1名儿童拿1000元介绍费#
据同案犯张维平供述,其拐卖儿童后均通过“梅姨”(谢某某)寻找买家,每成功交易一名儿童,张维平获利约1.2万元,固定从中支付1000元给梅姨作为介绍费。这区区1000元,是梅姨在拐卖链条里的“抽成”,也是她为罪恶站台的铁证。
梅姨不直接拐骗,却包揽接收、藏匿、物色买家、议价、交接全流程,是团伙里不可或缺的“中转枢纽”。她不问孩子来历、不管孩童安危,只以“介绍费”为驱动,长期主动联络、持续作案,涉案被拐儿童数量多、跨度长,给无数家庭带来毁灭性创伤。
2026年3月21日,广州警方通报梅姨落网,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被依法逮捕。此前,同案主犯张维平、周容平已被执行死刑。法律明确,拐卖儿童三人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即便仅充当“介绍人”,同样构成拐卖儿童罪共犯,难逃严惩。
1000元买不走孩子的人生,更买不通法律的底线。二十余年追逃终落网,正义不会缺席,也提醒全社会:对拐卖零容忍,对收买、介绍、中转等全链条从严打击,愿天下无拐、万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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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河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