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点真实经历供参考。现在很多网友都已经意识到“留痕”的重要性了(遇事一定要尽可能全程取证),但在某些场合,因为麻烦、对方身份和话术较有威慑力等原因,很多缺乏经验的朋友还是很容易动摇的。一旦动摇,有时就会造成不可逆的后果。
所以要夯实这种意识,就需要在每一次相关场合中尽可能做到严谨、坚定、不受外界因素干扰。举个例子,大家感受一下。
前段时间我去报案,🧢给我做笔录时穿着白色带花纹的针织毛衣,连警服都没穿,这显然是违规的。问我问题时也是各种大声呵斥(我作为受害者没有理由被这样呵斥)。这时有经验的朋友已经知道接下来必须有所防范了,因为这种工作态度显然是不堪信任的。
笔录时对方问了不少问题,有的问题与我要报案的事情无关我就拒绝回答了。笔录做完后,内容被打印出来,🧢叫我签字。我看了一下,发现之前有些问题并没有记录在内,比如我对伤害我的人行为恶劣程度的描述,以及我本人受到伤害的反应和程度——但所有已经记录下来的内容与基本事实并没有出入,所以我就没有提出异议,直接签了字。
⚠️注意:这一步我的处理是不对的,但我知道,很多缺乏经验的朋友在这个环节一定会像我一样,虽然不是特别满意,但还是会选择签字。
因为此前🧢的大声呵斥和过程中流露的各种不耐烦,一定会给缺乏经验的报案人制造心理压力,到笔录做完,你一看,记录的与基本事实没有出入,也会想着“算了,反正没有错误”而选择将就。因为这时如果你打算较真,事无巨细地推翻重来,大概率你会产生愧疚和畏缩心理——觉得不想再给彼此添麻烦了。这是很容易退让的环节。有些不称职的🧢也正是了解这种心理,才会在初期就采取各种恶劣态度提前铺垫。
我签完字后,心里始终不太舒服,就紧急查阅了这种情况我的做法对不对。得到的答案是,笔录里不该漏掉对对方恶劣程度以及对我自己所受伤害的描述,因为这将大概率影响是否立案的可能性。
于是我紧急补充了一份情况说明,将这两个要点写进去,跟🧢说要离开一下出去打印个东西(这时🧢处于很松散的状态,我有跟🧢打过交道的朋友也说过有一次她报案,🧢出去后把她晾在🍊一下午也不说怎么安排,我当时也是被晾了一两个小时对方压根不告诉我他们要干什么)。
我把补充说明打印了两份,提交给🧢(当时第一个🧢已经找不到人了,不知去了哪里。换了另一个人)。
我说,刚才我做笔录时因为时间仓促和心情紧张有些情况没有记录下来,现在写了一份补充说明,请帮忙附案。然后再请你们在我这个备份上盖章或者签名,表示已收到。
🧢当即表示会附案的,但不能签字。我问为什么不能签字,对方回答不出。一直在讲不能,不可以。最后没辙了说没有义务。
我说那我没有办法证明我有提交过这份补充说明。
🧢说,你相信我们,肯定会附案的。
我说我肯定相信,但是光我相信没有用,我也需要能证明我确实有提交过这份说明,不然我拿什么证明我提交过呢。您理解一下。
这里我是尽可能不希望与🧢当场冲突的,尽管我的要求都是合理要求。这里我也建议大家能避免冲突就尽量避免冲突。对方一再拒绝签字和盖章,我也不再坚持,我直接说,那我拍个照片吧。
🧢说,行,那你不要乱拍,只能拍这个。其他东西不要拍。也不要把我脸和警号拍进去。
实际上既然要留证使用,就不可能只拍那份补充说明,这在逻辑上说不通。但我没有争辩,只是行动。我把接报案回执跟补充说明摆在一起,并且在构图里把🍊办公室的背景也一并拍了进去——只有这样我才能证明我是来了🍊的。
这一切都是在🧢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地进行的,我的手举得很高,🧢不可能不知道我把场景也拍了进去。但他全程没吭声,因为他清楚我的取证行为是合法合规的。
做完这些以后,🧢对我的态度友好了很多,和蔼地和我聊了几句,并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立不了案的,让我做好心理准备。一直到这时候还在劝我放弃[允悲]
过了一会儿,叫我第二天过来拿材料。我当时做好了准备,是要过来领不予立案告知书的。
但第二天,我领到了立案告知。
老实说,这件事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抱太大希望。所有人都用经验告诉我说我这件事不太可能立案,我也是抱着不立案的心理准备去的。但我还是要坚持去走这个流程。因为我觉得我们普通人是应该学会如何通过合规合法的渠道去保护自身权益的——哪怕仅仅是一种表态。
如果我们不去经历这些,我们就永远学不会。尽管过程可能令人不快,结果可能令人失望,但做过与没做过是不一样的。
哪怕是亲身经历失败,也比没有实践过要更能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多实践吧朋友们,用小事去实践,将来才不至于在遇到大事时被慌乱与误导延误了自我保护的时机。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