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举报供销社拖欠工资18年半# 法院判决仅支付其中3年工资】#老人被欠薪18年法院判决支付3年# “工作了18年半,不发工资,只打欠条,如今欠条在手却难以兑现。”近日,辽宁王女士向新黄河记者反映,其父王朝文1993年调入辽宁省凌源市三十家子镇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三十家子供销社),自入职起便被长期以“打欠条”形式拖欠工资、加班费以及垫付款等,累计被拖欠月份长达222个月,费用共计43万余元(按照2012年朝阳市工资标准计算)。
王朝文多次讨薪无果后,于2010年提起诉讼。2013年二审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存续,但因改制、“待业协议”等因素存在中断争议,部分诉求超过诉讼时效,最终仅判决支付其中3年工资。王朝文不服判决,持续向多部门反映。王女士称,2018年经多部门协调曾确认其工作时长18年半并约定核算欠薪,但未能执行。2026年供销社提出3万余元解决方案,因与家属核算金额差距过大被拒。
3月20日,凌源市供销社工作人员回应新黄河记者称,曾按判决支付对方三年工资但被拒,目前无额外兑付计划。针对2018年多部门协商会议的相关承诺,该工作人员表示,因各方未达成一致,会议内容未落地执行,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认定欠薪的依据。(@新黄河 记者:孙敏 剪辑:张成霖) http://t.cn/AXfYjGR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