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男子枪杀韩裔孕妇被判无罪#
我一直都观点都是精神病犯罪更加应该苛以重惩!
因为精神病人具有太大的不确定性,对于犯罪的可能性来说远超常人。如果因有精神病犯罪就减轻或者不处罚,那么不仅对于受害者不公,对精神病家属也不公,甚至于精神病人本人也不利。
为什么?
受害者就不说了。而家属,我们谈点现实的,把精神病人关起来好还是放家里看起来好?再者,精神病人本人,如果一个精神病人犯了罪,是放任他顶着个“精神病罪犯”的名头自在逍遥好还是按法律处罚他(坐牢)好?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真是个精神病。所以那些持精神病犯罪就该不处罚观点的人到底是什么货色就不用多说了吧[挖鼻]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