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查出艾滋病,医生要直接告知配偶,根本不需要患者点头。
过去太迷信所谓的“绝对隐私”了,甚至到了魔怔的地步。医生明明看着不知情的伴侣往悬崖边走,却因为那是“隐私”,只能把到了嘴边的“快跑”生生咽回去。
这是保护隐私吗?这简直是协助作恶!
婚姻本来就是个利益共同体,你连命都可能要了对方的,还谈什么遮羞布?
生命不能权压倒隐私权。让那些还在算计着骗婚、隐瞒病史的人颤抖去吧。
当善良不再被制度绑架,这世道才算有了点温度。
有些秘密,烂在肚子里是你的事,但想拉人陪葬,不行。你们说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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