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小检 · 新闻播报#【#二手无牌摩托撞死人原车主也担责#】此前,江苏的吴某驾驶二手摩托车,与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红灯的王某相撞致其死亡,交警认定吴某负次要责任。经查,该摩托车已达强制报废年限,属依法禁止行驶车辆,且无牌照、未投保交强险,吴某亦无证驾驶。据了解,摩托车是吴某于2024年从吉某处以1000元购买,吉某于多年前购置,之前也无证,未上牌,未购买保交强险,转让时已告知情况。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转让报废或依法禁止行驶的机动车发生事故,转让人与受让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结合《民法典》规定,法院最终判决吴某赔偿34万余元,原车主吉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http://t.cn/AXfHqbV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