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法苑 26-03-24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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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巧执化纠纷,让千吨肥料“活”起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承揽合同纠纷案】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以柔性执行促成双方握手言和,顺利“盘活”1300余吨复合肥料,既兑现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温度。

2022年,某实业公司与某肥料公司签订复合肥料采购合同,后因肥料质量问题引发矛盾。肥料公司以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提货付款,并将实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预付款。实业公司则坚持肥料质量符合约定,随即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肥料公司验收提取货物、支付剩余298万余元货款及利息,并赔偿仓储损失。

经港北区法院一审、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肥料公司限期验收提取案涉1300余吨复合肥料,并支付货款、利息及仓储损失。判决生效后,肥料公司既未付款也不配合验收提货,1300余吨复合肥料积压仓库,实业公司负责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查控程序,依法向肥料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查封、冻结其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等财产。同时,执行法官梳理案情发现,案涉复合肥料数量大,强制提货不仅会导致货物价值大幅缩水,还会加剧双方矛盾,甚至衍生新的诉讼纠纷。

“执行不是简单的‘一执了之’,而是要实质性化解矛盾,守护企业发展。”秉持这一理念,执行法官采取“背靠背释法+面对面磋商”的方式,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向肥料公司负责人阐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引导实业公司兼顾执行效率与企业发展实际,理性协商制定解决方案。

在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后,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磋商,围绕“肥料处置”这一核心问题定制兼顾双方利益的执行方案,最终达成一致:肥料公司将验收提取货物的权利义务,以对应货款价格让渡给实业公司,等额抵扣应付货款;剩余货款、利息及仓储损失由肥料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款项付清后,案涉肥料由实业公司自行处置,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确定方案后,执行法官协助双方细化和解协议条款,明确付款期限、履约确认等关键细节,双方自愿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肥料公司按约足额支付全部款项,案涉判决确定的所有义务均履行完毕,实业公司当日向法院提交结案申请书,这起涉企执行案圆满执结。

目前,两家企业均已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来源:广西法治日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