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郎说事 26-03-2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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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婴主犯听到死缓当庭开骂# 3月24日上午,“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泰安开庭宣判: 维持原判。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从袁永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 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转手卖掉。此后,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走上寻子之路,17年之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于2024年与家人相认,上述涉案人员也被抓获归案。

2025年9月19日,“泰安入室抢婴”案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无期徒刑,袁永贵有期徒刑十五年。曾小孩、袁永贵两人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5个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

郎评: 这起跨越近二十年的恶性案件,不仅是一起严重的刑事犯罪,更是一场对家庭、社会与法治的深刻拷问。从2006年12月4日凌晨那场暴力入室抢婴,到2024年1月孩子姜甲儒被警方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找回,再到2026年3月24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正义虽迟且没有缺席,却也留下无数伤痕难以弥合。

遗憾的是,尽管刘某强、苏某娥夫妇构成收买被拐儿童罪,但因已过追诉时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受害者母亲乔守芬直言:“‌买家是源头,没有惩罚,我觉得不公平‌” 。这暴露出当前法律在打击“买方市场”上的局限性。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