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融媒 26-03-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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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墓迁移公告

为确保S35景泰至礼县高速公路景泰至靖远段工程项目(景泰段)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影响项目建设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对项目区内影响项目建设的坟墓进行迁移,具体范围:景泰县芦阳镇城关村、芦阳村、东关村、芳草村、红光村、十里沙河村、席滩村、响水村、条山村;喜泉镇陈庄村;中泉镇龙湾村、尾泉村、三合村。
二、迁坟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三、迁坟要求
各坟主自公告之日起到所属村委会办理迁坟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坟墓迁移,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处理。对于在迁坟行动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阻碍、干扰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补偿标准
每座6000元(单穴);合葬、并葬墓按尸骸计算(每具/6000元)。
五、其他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项目区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乱建、乱挖、乱种等行为一律不予补偿。如在补偿期间政府发布新的补偿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方式
芦阳镇:王振宇 电话:17794429080
中泉镇:张发怡 电话:18893016789
喜泉镇:孙国峰 电话:18109437899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范围图

景泰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