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秦岭游客乱扔垃圾还怼志愿者# 罚得还是太轻了】据极目新闻,近日一则网传视频显示,环保志愿者在秦岭做公益捡垃圾,从山上背运垃圾下山时,看见几名游客乱扔垃圾。志愿者上前提醒后反遭对方指责,随后双方发生口角冲突。视频很快引发网络关注,有网友在评论区称,涉事人员之一为法官,更为此事添了把火。
3月24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视频中的“眼镜哥”焦某某系陕西某科技公司员工,乱扔垃圾的张某某为陕西某超市员工,均非网传的公职人员。该局会同公安对张某某、焦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张某某乱扔垃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一般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行政拘留等,通报并未提及对张某某的处罚具体是啥。但通报提到,处罚依据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第111条明确——“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可由县级以上环境卫生部门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对张某某的行政处罚大概率是罚款,且额度不会超过500元。
相比他们在生态脆弱的秦岭子午峪乱扔垃圾,被劝阻后还态度蛮横、言语嚣张,并推搡志愿者,不少人觉得,“公开道歉、批评教育并罚款”,这样的处罚太轻,难以形成震慑力。
那么问题来了,怎样处罚才算有震慑力呢?全世界范围看,对乱扔垃圾的行为,绝大多数以罚款为主。在我国香港地区,2023年10月起,对在公众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的行为,罚款金额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约合人民币2637元)。在新加坡,首次乱扔垃圾最高可罚款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1.08万元),多次被抓到乱扔垃圾,罚款最高可达1万新元(约合人民币5.4万元)。
相较于香港和新加坡等地的重罚,几百块的罚款确实威慑力有限。倘若罚款能达到上千甚至数千规模,乱扔垃圾者很难不“肉疼”。
除了罚款外,也还有其他的惩戒手段。有人提到信用惩戒措施,将乱扔垃圾的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列入景区黑名单;还有人指出,可以引入矫正措施,比如让乱扔垃圾的去当几天环保志愿者,体验下捡垃圾的难——这种体验式惩戒,更能让人长记性。#洞见计划#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fEKke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