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 26-03-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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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撞脸迪丽热巴别甩锅AI#】#AI换脸热巴短剧公司狡辩是巧合# 如果竖屏出现喜欢的知名演员,得睁大眼睛好好看看。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一起肖像权纠纷案,涉事短剧利用AI换脸技术,使观众误以为某知名演员参演。法院认定,短剧制作方擅自使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与某演员高度相似的形象,侵害其肖像权;短剧播出方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同样承担相应责任。

短剧AI撞脸明星,显然是一场商业“碰瓷”:在无需支付片酬的情况下,通过“神似”的视觉误导,让观众产生明星参演的错觉,从而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取关注。当下蓬勃兴起的短剧产业,以轻量化创作、快节奏叙事贴合大众碎片化娱乐需求,为文娱市场注入了新鲜活力,可个别短剧制作和播放方却大搞旁门左道,将他人积攒的商业价值与公众影响力,窃取为自己的免费流量包,既侵犯他人肖像权与名誉,践踏诚信为本的创作底线,也制约了短剧行业的良性、长远发展。

本案有两个细节值得思考:面对侵权指控,被告公司甩出一套看似严密的“技术巧合”论。辩称涉案形象通过AI生成,未输入与原告相关指令,也难以预见生成形象会与原告产生关联;争议片段时长较短,已及时下架修改,通过合法授权取得短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构成侵权。事实上,制作方未能按法庭要求复现换脸过程,其证据未被采信;肖像的可识别性也并不要求侵权形象与本人完全一致,涉案片段人物在面部轮廓、五官特征等方面与原告高度相似,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害。“技术巧合”不是侵权挡箭牌,以“合法授权”为由推卸审查责任,则混淆了权利来源与义务的边界。一条条“充分”的理由,实则难以自圆其说。

遭遇短剧AI换脸的并非个例。近日,另一演员工作室公开发声,针对某AI短剧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制作视频的行为,委托律师取证并追究到底。还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反映,多部短剧里的角色面部形象与一名演员高度相似,其中名为《京华风云》的短剧,就连剧中服装造型,也与该演员在一部电视剧中的扮相高度重合。AI换脸乱象如此之多,到底是“技术巧合”还是故意为之,答案不言自明。若侵权成本远低于流量收入,恐会有更多从业者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只有让每一次技术“碰瓷”都得不偿失,才能从根本上斩断这条灰色产业链。

短剧角色撞脸,莫让AI“顶罪”。AI本是赋能创作的工具,若以“新技术”之名行侵权之实,必然过不了法律的审视关。(@北京日报 记者 安素素) http://t.cn/AXfENP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