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亩油菜被毁,双方皆输谁之过?}
3月20日,湖北咸宁赤壁市新店镇土城村六组的高标准农田里,两辆农耕机进场作业,将约30亩即将成熟的油菜悉数压毁,由此引发激烈纠纷。3月23日,土城村党支部书记雷敬安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此事源于承包方租金拖欠纠纷,毁坏油菜是为了提前备耕水稻。(2026年3月23日 齐鲁壹点)
这30多亩油菜距离成熟收获仅剩一个月,本是繁花似锦、丰收在望的景象,却因承包费纠纷被村委会强行用机械碾毁。春日田间最美的图景被粗暴破坏,即将到手的收成化为乌有,难免让广大网友感到痛心与惋惜。
面对这样的处理方式,公众难免质疑村委会行事简单粗暴、缺乏底线。油菜即将成熟,即便存在租金矛盾,为何不能与承包方充分沟通、协商解决?身为扎根农村的基层干部,理应对粮食、对农事怀有敬畏与感情,为何偏偏选择最极端、最直接的毁苗方式处理问题?这样的做法,不仅武断,更失了分寸。
当然,批评村委会工作方式失当的同时,承包方的行为同样需要正视和谴责。既然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就理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面对村委会多次催缴,承包方既不缴费也不主动沟通协商,在村集体重新发包土地并进行公示的关键节点,依旧拒不履行缴费义务,已然违背了基本的契约精神。如今作物被毁,再在网络上博取同情,实则是自身违约在先,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说到底,这起30亩油菜被毁事件,本质上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承包方漠视合同、不守契约,村委会维权无方、简单粗暴,双方本都各有道理,最终却因处理方式失当,双双触碰法律红线。事实上,村委会维护集体权益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解决,以合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既合理又合规。偏偏选择私自毁苗,不仅维权变违法,还可能面临赔偿责任,费力不讨好,令人唏嘘。
这起事件是当前农村基层治理的典型缩影,矛盾不大,教训深刻。无论是缺乏契约意识的承包户,还是习惯用蛮力解决问题的基层干部,都应从中深刻反思。基层矛盾需要理性化解,乡村治理需要法治护航,唯有守住契约底线、恪守法治原则,才能避免类似“双输”的闹剧再次上演。 (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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