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6岁小孩砍成重伤被判无期#【[话筒]爷爷将孙女6岁同学砍成重伤,究竟是爱还是害?】#56岁爷爷将孙女6岁同学砍成重伤#
近日,“爷爷误以为7岁孙女被殴打,持刀将其6岁同学砍成重伤”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学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害学生项某某的母亲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认为学校的沟通协调工作不到位,后续将追究校方责任,并提起民事索赔。
此案发生在2024年12月6日。当天,在上海市松江区古松学校,一年级女生王某某在与同学项某某等人嬉戏打闹时受伤,其56岁的爷爷王某学误以为孙女被对方故意殴打,心存不满。12月11日,项某某在校门口被王某学持刀砍致重伤。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事发当天的实际情况为:项某某与王某某在学校走廊上嬉戏打闹,随后另有两名同班同学加入项某某一方。上课铃响后,双方停止打闹,在争相返回教室的过程中,王某某为摆脱项某某的拉拽,磕碰在教室门框上,导致牙龈出血。
检方指控,被告人王某学故意杀人,致一名未成年人一处重伤、两处轻伤和多处轻微伤,一名成年人多处轻微伤,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被告人系犯罪未遂。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场同学之间的嬉戏打闹、一次意外的磕碰受伤,竟酿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导致双方家庭两败俱伤,这想必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结局。
事后再去复盘这起案件,至少有两个问题值得深思:一个长辈的爱护之心,为何会一步步滑向毁灭性的暴力深渊?学校、家庭、社会又该如何从中汲取教训,避免类似惨剧重演?得知孙女受伤,作为长辈,第一反应往往是心疼,这是人之常情。然而,从误解到暴力,这中间跨越了太多的“本可以”——本可以向校方核实真相,本可以与对方家长沟通,本可以报警求助。但被告人王某学最终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退一步讲,即便一个6岁的孩子真的存在殴打行为,其认知能力和责任意识也都极其有限。用成年人的暴力去“惩罚”一个懵懂幼儿,这早已超出“爱护”的范畴,而是一种情绪的失控,是对法律的逾越。
更为可悲的是,这种所谓的“爱”,最终不仅断送了自己晚年的天伦之乐,也深深影响了两个孩子的童年,改写了两个家庭的命运。法律的严惩,既是对受害者及其家长的郑重交代,也是对所有潜在越界者的深刻警示:爱与暴力,不可混淆;情绪与法律,不可逾越。任何以“爱”为名的暴力,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