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明天的伟大梦想 26-03-25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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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速览##民政新闻早知道# 【诏安县梅洲乡梅东村民二级肢体重度残疾人依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被乡民政所以“其为个体工商户(零售)”为由拒绝受理,截至目前数年无果】

梅州乡政府民政部门核查 审批不公,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干部缺乏应有的职业良知。
许多事件,不需要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凭良知就能明断是非,但一些事件的处理就偏偏弄得是非界限很不清楚。各行各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良知,心中一点职业良知都没有,甚至连做人的良知都没有,那怎么可能做好工作呢?

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 号)

第八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救〔2021〕128号)

第二十四条   因残致困家庭入保条件。

(二)单人纳入低保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0%;

2. 其他条件符合按户保相应规定的,残疾人可可单人纳入低保。

福建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2025年12月31日发布:《哪些对象可申请单人纳入低保?》

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符合条件的以下对象可申请单人纳入低保:

(一)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可单人纳入低保。

(二)因病(伤)、因残、因学等支出型困难家庭按其家庭收入状况,可将刚性支出发生者单人纳入低保。

(三)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可单人纳入低保。

本申请人依上述的部门规章规定,提出申请单人纳入低保,一直被乡民政所以“其为个体工商户(零售)”为由拒绝受理,截至目前数年无果。

2026年3月18日,我向福建省民政厅网站反映留言,关于2023年梅洲乡民政所向福建省厅回复中说到我当年烟草总订烟款额28多余万元,按烟草数据规定的零售户的零售利润15%元,(280000✖0.15=42000)的营业收入,确实有误,要求重新核查。
3月19日,福建省民政厅来电同意并支持我的反映诉求事项。
3月20日,梅洲乡民政所和村干部领导等多人到家重新核查认定。

梅洲乡民政所在核查中提到:说到我有2个妹妹嫁出30多年、包括1个弟弟分家拆户20多年和我本人及我的配偶都有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

梅洲乡民政所在核查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的过程中,我的家庭成员从事非稳定就业且无法计算收入的,参照就业地行业收入标准或者最低工资标准核算;
我的女儿最低工资每月计5000元(孙子和孙女)不计入在内;我本人、配偶、儿子的最低工资平均每人每月计各2045元(我母亲83岁)不计入在内。

梅洲乡民政所核查认定过程中适用《漳州市民政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漳政民规〔2025〕2号),2025年漳州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最低工资计入我的家庭成员平均收入,确实错误,缺乏法律法规依据,难以服众。(详见下附图↓)

据诏安县民政局《2025年社会救助申办指引》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我县低保标准1〜2倍之间,且家庭人均金融资产不超过我县年低保标准6倍的家庭,可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漳政民规〔2024〕1号)

通知指出:执行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的芗城区、龙文区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41元/月(11292元/年);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的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869元/月(10428元/年)。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参照执行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提标。文件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详见下附图↓)

我本申请人依照上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2025年社会救助申办指引》规定,计算为:诏安县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诏安县低保标准869元/月✖2倍=1738元/月;

注释:诏安县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诏安县低保标准1738元/月=差72元/月。被梅洲乡民政拒绝单人纳入低保的申清,梅洲乡民政所太不近人情了。
如果,依照上述的《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救〔2021〕128号),第二十四条第二项:“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0%;”还有剩余。

再说,行政执法都没有可能是百分之百的,例如《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梅洲乡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那个村的公墓不是建造在林地面上的?

再问:梅洲乡各村所有的特困户、低保户(包括:全家保、单户保和单人保)有多少户是在申请入保时截至目前没有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 不言自明。

#漳州·诏安[地点]##聪林✍#

视频来源:中国三农发布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