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龙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 强调——
以高质效检察履职
护航龙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3月23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总结2025年工作成效,部署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推动全体检察人员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护航龙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永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践行“两个维护”必须答好的“政治考卷”,是服务龙江振兴发展必须答好的“时代考卷”,是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答好的“民生考卷”。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始终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确保检察工作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扛起护航龙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责任。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职责法定、依法履职原则,以法治确定性稳定市场预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要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商安业的社会环境。要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以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能,高质效办理涉企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精髓,确保案件处理结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构建亲清检企关系。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统筹推进,纳入“四个体系”工作落实机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锤炼过硬作风,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守办案底线红线高压线,以更实举措服务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以现场+视频形式召开。省检察院机关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检察院全体干警、省检察官学院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