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安 @苏州交警 //@核力电弹巡大洋:警察确实太不专业,而且你还是好几个警察,这种情况下妨碍交警处理公务,就是犯罪行为,并且这个嫌疑人已经明显具有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的企图了,还不采取措施?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