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人民检察院 26-03-2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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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检播报# 【#检察日报评AI仿声侵权乱象#:刚性执法震慑仿声侵权】近日,多位知名配音演员相继通过公开渠道发声,反对未经演员知情同意,擅自采集其声音素材用于AI训练、音色合成及商业变现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023条,自然人的声音受人格权保护,且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声音作为具有独特辨识度的人格标识,未经权利人同意,任何擅自采集、使用或传播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对于AI仿声技术,既不能全盘否定,也不能放任其无序发展,而是要在厘清合法应用与侵权行为边界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用刚性执法形成强力震慑与有效约束。 http://t.cn/AXf3DB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