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案主犯28年后在诈骗案现形#【隐匿在绰号“阿辉”背后的抢劫案主犯,28年后现形】#涉诈嫌疑人被举报28年前曾涉抢劫案# 一起抢劫案,两名嫌犯落网获刑之后,仍不知主犯“阿辉”是谁。这个隐匿在绰号后面的嫌疑人,28年后疑在另一起诈骗案中现形。
1997年9月8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新城市歌舞厅,陈小(化名)遭遇了人生“至暗时刻”。因圈子里传闻她有钱,遂被一伙歹徒盯上。当晚,这伙歹徒先后将她从歌舞厅带至酒店房间和出租屋,对其实施殴打,勒索钱财。为了逼迫她说出银行卡密码,歹徒甚至用牙签扎她的指甲盖;为避免事情败露,歹徒又将她转移至一出租屋内继续折磨。据陈小事后报案称,这期间,一名歹徒还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两名从犯林泽隆、谢传军先后被捕获刑,而主犯和其他嫌疑人,只在警方的案卷里留下了一串“绰号”,没有任何真实身份信息。再后来,陈小也离开深圳前往外地定居。
主犯身份不明,受害人出走他乡,该案的侦破一度陷入困境。
2022年,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在侦办一起“套路贷”团伙诈骗案时,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意外发现了这起尘封28年的抢劫案线索。该案嫌疑人罗思明被认定为当年这起抢劫案的主谋“阿辉”。2024年8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抢劫罪对罗思明提起公诉。
澎湃新闻注意到,虽有多名证人证实,罗思明就是当年抢劫案里的主犯“阿辉”,但其本人并不承认当年参与过这起抢劫案。2025年6月中旬,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宣判。
不过,诈骗案受害人陈岳的代理律师胡磊说,即使罗思明作为主犯最终获刑,该案仍有同案嫌疑人躲在绰号之后,至今身份不明。审理期间,受害人陈岳、陈武对公诉机关认定罗思明诈骗已遂金额为129万余元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认定被诈骗已遂金额应该为945万余元,诈骗未遂以2400万余元进行量刑起诉。http://t.cn/AXfeXsQ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