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大家都讲得对,我确实没当过体育记者,我在编辑部的好朋友也是个采足球的,对于motorsport这块确实了解不多。正好借这次机会我也了解了解不同的生态,自由地表达看法吧!转发和评论区我就不维护了!
作为一个参加了至少五十场国际会议/重大外交事件记者会(包括博雷利访华,巴黎和平论坛,慕尼黑安全会议,还有每年两会的记者招待会)的人,我真心不觉得一个公众人物拒绝接受采访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霸凌,你要怎么样霸凌到一个记者呢?他在这件事之后失去大部分工作了吗?他的稿件不被机构选用吗?他失声了吗?很明显都没有吧。
假如刘耀的这部分对话属实(遗憾的是我一时间没有找到确切的音视频/文字验证),那就更谈不上霸凌了。任何一个有职业素养的记者都应该在被采访对象明确表达拒绝要求后配合地离开,而不是留下来继续问,而且潘甚至还礼貌地回答完了他的这些追问,这已经算是给他工作了。根本谈不上霸凌。
我来说一个真正对记者构成霸凌的场景,那就是看到你代表的机构/你个人的年龄或者肤色之后,不给你采访的机会,这才叫霸凌。
而且Giles Richards是《卫报》的记者,在这种部门齐全手续合规的大厂上班的记者,如果他觉得自己被霸凌了,填report比谁都快,甚至就所谓的“霸凌”这件事他都能出三篇稿。
(我不懂的领域我很少讨论,但这次真的有点撞枪口了,我也不是要参加什么圣杯战争之类的,就是觉得大家对于记者的人权意识忽高忽低,很想来从业内的角度澄清一下)
发布于 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