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检新闻##普法宣传#【离职时写下欠条,就能“洗白”截留的货款?】离职时与公司“结账”,写下一张欠条,就能将职务行为包装成民事纠纷,从而逃避刑事追究?湖北省广水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给出了明确答案:只要非法占有目的在先,欠条绝非“护身符”。2022年5月,广水市某公司销售经理熊某成离职。此时,经其手销售的80余家客户货款均已收齐,但其并未将41万余元货款上交公司,而是写下一张欠条后离开。直至2025年案发,这笔钱也未能归还。2025年12月22日经广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广水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熊某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广水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