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_TOSS 26-03-26 20:26

【新聞內幕】京華城案是什麼 柯文哲為何被判17年 北檢嫌少研議上訴?

柯文哲今日涉案下午一審宣判,判決柯文哲17年、褫奪公權6年。事實上,对于北检的求刑,台北地方法院可谓是照单全收,四大项罪名统统成立。但28年的求刑时间最终合并为了17年,全案可上诉,北检对此表示不满。然而除了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根據台北地檢署2024年12月偵結起訴時公布的資料可知,柯文哲目前仍有「另5大案」正在馬不停蹄偵辦。

由于《选罢法》规定,「一審十年以上徒刑」不得參選,柯文哲丧失大选资格。柯案的外溢效应正在不断发酵中,白营主席黄表示将会举行3/29上凱道游行。

1⃣️已判決的四項案件

一、京華城容積圖利與收賄案

北檢求刑:涉收賄(210萬+1500萬)、圖利罪一併求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

北法判決: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

【案情簡述】2010年,沈慶京的威京集團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指出此前已捐出土地作為公園、廣場用地等條件以求增加容積率。容積率越高,建商能蓋的樓地板面積就越多。2018年,集團與北市交涉多年,監察院發函確定京華城的容積率為560%。

2021年,臺北市都發局依照都市計劃法24條批准了京華城多項容積獎勵共計【20%】,加上容積移轉30%,共計50%,使容積率從560%提升至840%,增加面積部分市價約新臺幣400億元。

【判決邏輯】多出來的的 20% 容積獎勵是沈慶京透過集團員工以「政治獻金」名義匯款。應曉薇利用議員身分向北市施壓,實質收受約 5,250 萬元賄款,並製造金流斷點洗錢。柯文哲明知京華城不符都更條件,仍與沈慶京達成默契,收受 210 萬元後,指示都委會研議解套方案。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等北市人員在明知違法的情況下,依然核章放行,聯手圖利鼎越公司取得價值高達 121 億元的不法容積。

【判决结果】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图利罪、行贿罪求刑17年,判决10年;台北市议员应晓薇违背职务受贿罪、洗钱罪求刑16年6个月,判决15年六个月;前北市都发局长黄景茂图利罪求刑7年、判处6年6个月褫夺公权3年;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图利罪求刑3年,判处2年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前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邵琇珮图利罪求刑1年3个月判处1年3个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

而外界高度關注柯文哲隨身碟 Excel 檔案中記載的「小沈 1500」。法官確認該檔案確實是柯文哲親手記錄,單憑這份私人工作簿,缺乏其他實質的金流「補強證據」,在法律上無法確認這 1,500 萬元是否真實交付,此部分不另論罪。

二、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案

北檢求刑:共同犯公益侵占罪求處6年

北法判決:共同犯公益侵占罪3年6月

【案情簡述】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以及柯文哲,利用木可公司販售募款小物,但民眾款項卻進入木可公司帳戶,而【非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柯文哲還曾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支付薪資,涉嫌侵占6234萬元。大選時民眾黨曾藉KPSHOW賺取的77多萬166元,以及採風公司捐贈的300萬元政治獻金,也都跑進木可帳戶裡頭。

【判決邏輯】聯手李文宗與李文娟,利用「木可公司」作為白手套,透過「肖像授權費」、「虛報員工薪資」、「高價販售募款小物」及「演唱會盈餘」等名目,掏空政治獻金專戶高達 6,134 萬餘元,端木正則是配合在申報時作假帳掩蓋資金缺口。明知政治獻金不得營利,卻套招由木可公司與競總簽下「肖像權授權合約」。柯與帳房兄妹三人利用支持者對柯文哲的熱情,將「應援系統」收到的捐款總額當作計算基礎,由李文宗下令從專戶匯出1500萬元至木可公司,這筆錢隨後轉手,由李文娟以「授權金」名義匯款450萬元至柯文哲個人帳戶,其中244萬元甚至再轉匯給柯的家人購買證券。

【判決情況】李文宗、李文娟共同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政治獻金專戶款項6134萬餘元,另與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構成背信罪。而李文宗作為柯文哲的「大帳房」被判處4年6個月、其妹妹李文娟被判處2年4個月。端木正觸犯刑法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三、基隆市政治獻金六百萬元案

北檢求刑:犯公益侵占罪,求刑5年

北法判決: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2年

【案情簡述】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基隆市長謝國樑的母親等3人,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六百萬元,沒有進入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帳戶。

【判決邏輯】將支持者直接捐給民眾黨的 600 萬元現金放進自己口袋,並未存入專戶。

四、民眾黨工資金流異常案

北檢求刑:背信罪求刑2年6月

北法判決:背信罪2年6月

【案情簡述】李文宗與柯文哲違背將競總及民眾黨員工掛名在眾望基金會下,長期支領每月4.5萬至12萬元的薪水(其中包含基金會主任周榆修每月薪資12萬元),累計挪用公款827萬餘元。此舉導致基金會112年度高達6成的支出都在發放「政治薪水」,完全淪為柯文哲的私人金庫。

【判決邏輯】李文宗挪用眾望基金會 827 萬餘元公款支付競選團隊薪水

2⃣️、綠營持續追殺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今天(26)依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台北地檢署晚間表示,就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然而,柯文哲目前仍有「另5大案」正在馬不停蹄偵辦。包含:

1.財產來源不明罪、政治獻金募款(涉及網路商城折扣碼分潤,涉及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等)

2.北士科園區T17、T18案(T16嚴格評選;但關鍵的T17、T18卻由柯文哲在市長室會議拍板,改採「不限產業類別」且「免簽投資計畫書」最終給民眾黨立委吳欣盈家族的新光人壽籌得,吳欣盈並最終成為柯文哲副手。)

3.台智光監視器傳輸費案(3M傳輸費率為每月2200元,蔣任內發現費率過高已啟動解約。檢調正追查藍議員陳重文涉貪案中是否涉及與柯時期人員的對價關係。)

4.第一果菜及魚類批發市場改建工程案(採取「減項發包、後續擴充」手法圖利威京集團旗下的中華工程,柯任內將建築6樓以上工程減掉以利發包,卻在合約載明後續擴充,導致接任的蔣任內被迫追加近50億元預算。)

5.南港轉運站BOT案(柯市府與新光人壽簽約,轉運站面積僅占整棟樓8.12%,且權利金較第3次招商時大幅下修10億元,遭指控過度讓利。新壽得標後工程進度嚴重落後,引發外界質疑柯在招標條件上「半買半送」,圖利特定財團。)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