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鼓励家长同步休春秋假# 江苏省从2026年开始执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省内大部分地区的春假在4月1日至3日。目前,江苏13个设区市均已就落实职工带薪休假以及衔接中小学春秋假事项发出倡议书。 发布于 浙江